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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夜饭年宵花智能“年货”装点兔年新春 消费提振年味足******

  年夜饭、年宵花、智能“年货”装点兔年新春

  消费提振年味足

  买年货、贴春联、送年礼……春节临近,大街小巷年味渐浓。作为我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春节既是人们对家浓浓眷恋的承载,也是年度消费旺季。

  今年春节是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后的第一个春节,传统购物需求与有利购物环境相遇,会释放出怎样的活力?“年货经济”呈现出哪些新亮点、新趋势?记者进行了采访报道。

  餐饮行业迎复苏“拐点”,多地发放消费券激发城市“烟火气”

  “过去一年大家都挺辛苦,今年不少人选择回家过年,就想着赶紧一块聚一聚。”1月17日中午,陈先生和同事来到北京市海淀区一家火锅店用餐,尽管排队等了将近半小时,大家用餐还是很尽兴。

  堂食排队等位景象重现,外卖订单量持续增长,近期各地餐饮业已迎来了新一波消费热潮。消费需求的快速增长也提振了商户的信心,许多店家加紧备货补充人手,迎接春节假期的新一轮消费复苏。

  “目前餐厅的年夜饭预订情况非常火爆,包房早就订满了!”1月18日,深圳天瑞轩粤菜餐厅大堂经理陈先生介绍,市民一般会提前半个月到一个月预订年夜饭,年夜饭第一轮用餐时间从15时30分到18时,间隔半小时后开始迎接第二轮客人。

  “今年春节预计是一个行业消费复苏的拐点。”北京胡大饭馆运营负责人张胜滔说。“通过近期的年夜饭预订等数据,我们发现线下消费加速恢复的同时线上订单也有较快的增长。”业内人士预计,春节前后能达到这三年来最好的状态。

  记者从重庆市商务委了解到,针对当前消费逐渐回暖、消费信心逐渐恢复等特点,重庆启动2023“爱尚重庆·迎新消费”促消费活动,力求以节兴商、以节聚势、以节兴市,促进商贸经济增长实现“开门红”。同时,发挥市区两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金融机构、支付平台等社会资金共同发放消费券和消费红包,带动餐饮、住宿、零售、文旅等行业广泛开展打折让利、优惠叠加、满额递减等活动,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回补。

  1月17日,广州发放第二轮1000万元消费券,其中不乏“满1001减1000”“满101减100”等大额券;1月14日,北京经开区首轮10万张新春消费券上线仅1分15秒就被一扫而光,22分钟后就产生了第一笔核销订单;1月11日,天津第二期“津乐购”消费券正式启动发放,设立汽车、家电、百货零售、餐饮文旅等四大消费券类型,总计发放1.15亿元……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已有超过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宣布发放消费券,覆盖时尚购物、餐饮、文旅等多个领域。金额之大、平台之广、种类之多,为历年春节罕见。

  “在限定的时间消费,可令消费券尽快形成现实购买力,令消费市场升温。”海南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院长梁海明告诉记者,数据显示,给民众发放电子消费券对经济的拉动效应是直接发放现金的2倍。政府发放电子消费券,可以掌握消费大数据,及时了解大众的消费偏好、消费特点,挖掘阻碍消费升级的难点、痛点,为下一步的纾困措施提供数据支撑。

  多地商务部门既往数据显示,消费券拉动消费效果明显。去年6月至12月,湖北省先后投入12.59亿元财政资金发放消费券,拉动消费金额50.46亿元。据天津市商务局测算,本轮投放的1.15亿元消费券,叠加企业、平台打折让利和补贴,预计拉动消费33亿元以上。

  “团圆宴”“整席解决方案”……方便易操作、还原餐厅风味的预制菜成新宠

  随着“乙类乙管”措施实施、返乡人员增多,今年春节各大品牌预制菜、年菜的发力点,已从前两年的“就地过年”“一人食”“小家庭装”转变为“团圆宴”“整席解决方案”等。从梅菜扣肉、四喜丸子等传统年菜到胡椒猪肚鸡、花椒鸡等养生菜品,方便易操作、还原餐厅风味的预制菜成为越来越多家庭的年夜饭新选择。

  腊月二十三,在江苏淮安工作的王强踏上归途,与往年不同的是,他在汽车后备厢准备了满满的预制菜年礼。他告诉记者,“饭店年夜饭爆满,预订排单要提前半个月,今年迟了没订上。我干脆把淮扬美味搬回家,也可以做一桌丰盛的团圆饭!”

  “我们开发的国宴、家宴系列产品,符合中国春节的团圆需求,特别是‘淮扬一品’‘佛跳墙’产品,因味美、料鲜、品好、安全,深受顾客喜爱。”据百斯特公司董事长王强众介绍,预制菜主打美味便捷,科学的食材搭配、先进的锁鲜工艺让年夜饭变得更加美味、简单,让家人有更多的时间温馨交谈。

  《2023抖音好物年货节》数据报告显示,抖音电商的年夜饭预制菜提早进入预订高峰,销量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48%。在已上线超过4000款年夜饭预制菜中,销量前五依次为:年年有鱼锦鲤造型八宝饭、川味年夜饭家宴套装、佛跳墙海参鲍鱼花胶盆菜、猪肚鸡煲汤半成品、胶东花饽饽兔年礼盒。

  业内人士表示,以往预订高峰一般出现在春节前一个星期,今年则提前了半个多月。“今年年夜饭预制菜市场的一大特点是启动时间早,各大平台普遍在2022年12月中旬开始设置年货场。我们发现,很多消费者提前规划过年安排,预制菜消费比平台和渠道更早、更积极。”叮咚买菜预制菜负责人介绍。

  “目前,年轻群体掌握了家庭消费大权并成为年夜饭的消费主力,80、90后追求效率、对厨艺缺乏自信等特点也愈发明显。”据盒马调研,“在家吃年夜饭”仍是春节主流,有五成以上用户会使用预制菜。2022年,盒马工坊预制菜销售额同比增长50%。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成为年夜饭主导者,预制菜成为较优选择。数据显示,“自己做+买一部分预制菜”的受访者比例为32%,享受动手料理食材的乐趣又能吃上硬菜;有21%的消费者会直接选择套餐礼盒,多为送礼或最大程度减少做菜负担和失败风险。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预制菜产业健康发展的“生命线”。春节前夕,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监督“探头”作用,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全区配餐企业、大型商超、餐饮企业开展预制菜品安全专项督查,重点检查涉检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资质,并对预制菜从食品原料采购、生产、包装、检验、存储条件、销售等环节进行系统性检测。

  “我们把缺斤少两、包装损坏、食品过期等问题作为重点检查方向,对大型商超、餐饮企业的预制菜品进行了现场抽查,将发现的问题形成清单,现场交办,督促立行立改,确保大家过安全年、幸福年。”该纪检监察组组长郭荣亮说。

  年宵花走俏,年货热销,消费升级装点新年味

  “最近花市热闹得很,我和我爹都快忙不过来了。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颜色喜庆、寓意吉祥的年宵花,也被列入不少人家的年货清单。像这个‘好运来’就很受欢迎,给新年讨个好彩头。”春节前夕,云南昆明斗南花市人头攒动,一位摊主指着面前的鲜花热情介绍着。

  春节近、年味浓,到斗南花市购买鲜花、盆花,为家里增添盎然春意和年味儿也成了春城人过年前的重要“仪式”。据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各类水仙、红色系花卉和兰花系花卉备受消费者青睐,寓意花开富贵、吉庆祥和。

  全国每10枝鲜花就有7枝出自斗南花市。随着市场回暖,斗南花市购销两旺。商户们线上线下同步发力,提前做好了货品储备,迎接春节销售旺季,同时利用抖音等平台拓宽销售渠道,市场上直播带货的声音此起彼伏。

  “今年回家过节走亲访友的人多了,过年前后也是婚嫁的高峰,鲜花需求量很大,我们的订单也多了起来,我要趁这几天抓紧补货。”一位前来批发的花店老板说。

  果冻橙、沃柑、砂糖橘、红心柚等柑橘类热销,车厘子、草莓、榴莲等也成了市民年货采购单上的常客……进入年货采购高峰期,北京新发地市场提前从全国各地水果主产区储备调运了充足的水果,近几天水果的上市量都保持在1.2万吨左右。1月17日,首届新发地年货节开幕当天的成交量达到10.5万吨,交易额7.26亿元,极大丰富了市民春节餐桌。

  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发地市场共有4500户商户,今年春节期间有2000户商户留守市场,并在产地增加储备,全力保供首都春节期间“菜篮子”“果盘子”。

  随着时代变迁,年货的定义已不止于年夜饭、年宵花等,年货采买也不一定要在商超市场完成。

  在各大电商平台“年货节”活动中,食品、美妆、家居、娱乐等各品类销量纷纷大涨。淘宝天猫数据显示,含“兔”商品增长明显,对联、红包、灯笼、中国结等成为春节消费“标配”。

  从天猫年货节的统计报告来看,消费者的购物方向主要集中在提升免疫力、关爱健康、智能陪伴、萌宠治愈、沉浸式宅家、云端生活、近郊社交、复古风潮和文化自信等方面。家居产品中,投影仪、小酒吧、养生茶的销量位列前三;升降式办公桌、人体工学椅、小型无墨打印机则成为办公界“新三大件”。

  在消费升级的大环境中,智能产品跻身“年货清单”新选择,扫地机器人、擦窗机器人、无人机等新潮智能产品登上了年货的销量榜单。

  “从年轻人的视角看,年货这个概念其实不再是吃吃喝喝,而在于快乐的体验。”业内人士认为,在蓬勃发展的新消费市场中要想获取更多的年轻消费者,还要大力推动供给结构优化,引导品牌积极创新。

  线上线下满满的购物车,正是“年货经济”红红火火的写照。

  2023年中国经济会整体好转,消费市场有望逐步恢复

  “2023年,对中国的消费市场,我们充满信心。”1月17日,国家统计局局长康义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随着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恢复和线下消费场景加快拓展,消费市场有望逐步恢复。

  康义介绍,去年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扩消费、扩内需的中长期规划的方案,对扩大国内市场、促进消费、扩大就业、提高收入、改善收入分配、完善收入分配格局、提供便利化消费场景,把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结合作出一系列安排。这些促消费政策的实施,将不断提高居民的消费能力,消费市场和消费规模都将稳步恢复和提升。

  消费活则经济活,消费兴则城市兴。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

  国内消费市场扩内需是今年工作的重点之一。谈及今年的中国消费市场,康义总结了几个有利条件:一是我国居民消费潜力巨大。二是线下消费和服务消费正在逐步恢复。三是新消费热点在不断涌现。四是就业稳、收入增有利于拉动消费。

  “2023年中国经济肯定会整体好转。经济好转,就业会相应改善,居民收入也会相应提高,这将有效带动提高居民的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康义说。

  “消费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购买力,二是购买愿望。”北京大学国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苏剑认为,“要从根子上促进消费,还得依靠政府外力实现稳增长、稳就业。无论是通过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还是外贸,只有经济增长了,老百姓收入增加了,才会进入消费提升的良性循环。”

  “疫情三年,在‘非必要不返乡’‘倡导就地过年’的号召下,很多在外打拼的人两三年都未回家过年,今年是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后的第一个春节,所以也是经济恢复过程中的一个消费旺季。”苏剑说。

  苏剑分析,春节作为最重要的传统节日,阖家团圆少不了走亲访友,消费需求主要集中在食品、服装等,加上一些家庭会选择在春节期间操办婚嫁事宜,家电、家具消费也会有所增长。此外,随着出行政策放宽,旅游产业也将加速回暖。

  “促进节日消费,最好的办法莫过于政府减税、企业和商家降价。”苏剑告诉记者,消费者对价格最敏感,建议政府在春节等重要节日联合企业和商家对一些能够拉动短期消费的商品进行较大幅度降价,如生活必需品、家电、汽车及旅游产品等,而政府则为参与降价的企业和商家减免相关环节税收。一方面可以减轻商家和企业的成本,让其有降价空间,最终用有吸引力的价格优惠来刺激消费;另一方面可以直接绑定消费,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对于中国消费的持续复苏态势,外媒给予普遍关注。彭博社认为,即使其他主要经济体的增长正在急剧放缓,中国也可以提供一个有吸引力的国内需求驱动复苏的故事。美国消费者新闻与商业频道评论说,随着中国不断优化防疫政策,中国经济势必迎来强劲反弹,“未来10年,中国将成为增长更加强劲的消费市场。”

  作者: 本报记者 管筱璞

国家药监局公布第四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中新网1月16日电 据国家药监局官网16日消息,2022年年初以来,国家药监局以严查违法、严控风险为主线,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地药品监管部门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现公布第四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一、铁岭经济开发区程浩氧气厂从事药品生产活动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案

  【案情简介】2022年3月,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铁岭经济开发区程浩氧气厂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经查,该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存在未按照规程生产、检查、检验、复核等行为,且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受权人未能履行相应管理职责。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第六项规定。2022年8月,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以及《辽宁省药监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第四条、第六条和第九条规定,对该公司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分别处以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罚款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氧气是人体进行新陈代谢的关键物质,医用氧在临床上主要用于缺氧的病人吸氧,尤其是在急救状态下,高纯氧可以用来挽救患者生命。我国对医用氧的生产管理、质量控制、贮存、放行有严格要求。本案中,企业关键人员未能履行相应管理职责,企业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产品质量难以保证,对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带来潜在隐患。药品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双罚制”要求,在对企业依法查处的同时,对企业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压实相关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二、魏某涛非法收购药品案

  【案情简介】2021年12月,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联合检查,发现魏某涛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通过现金交易、当场结算的形式在丰台区周边从个人处收购尿毒清颗粒、阿卡波糖片等药品。魏某涛上述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022年8月,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北京市药监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第十七条第一项、第四项以及《北京市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对当事人处以没收涉案药品、罚款160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我国对药品经营活动实行严格的许可制度,且禁止非法收购药品。本案中,不法分子利用收购的医保药品与正常销售药品间的差价,拟从中获得高额利润,不仅严重扰乱了药品经营秩序,而且非法收购的药品脱离正规管理,药品储存条件无法保障,相关药品再流通到患者手中,对公众用药安全带来极大隐患。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严厉查处,对有效遏制相关违法活动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有利于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三、济宁市世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康健店销售假药案

  【案情简介】2021年,山东省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曲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曲阜市辖区内的济宁市世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康健店进行检查并抽样检验,发现该店销售的标称为“特效筋骨痛”“痛除根”等药品中含有双氯芬酸钠等成份,认定为假药。曲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案件移送曲阜市公安局立案侦查。2022年6月,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判决该店负责人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拘役并处罚金。2022年10月,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等规定,对该店处以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该店负责人处以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药品作为治病救人的特殊商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安全风险,坚决防范杜绝假劣药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造成损害。本案当事人销售假药,社会危害极大。司法机关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判处拘役并处罚金,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吊销许可、对相关责任人作出禁业的行政处罚,体现了坚决落实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的决心。本案系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司法部门行刑联动的典型案例,体现了行政部门与公安司法部门信息互通、密切协作的良好工作机制,体现了行刑衔接的高效执法合力,对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公安司法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具有借鉴意义。

  四、广州达美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未履行注册代理人义务案

  【案情简介】根据国家药监局交办的案件线索,2022年6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广州达美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涉嫌未履行境外医疗器械注册代理人义务的有关情况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作为医疗器械的进口注册代理人,在协助注册人向国家药监局办理进口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过程中,未履行告知注册人需补充提交生产地址变更的ISO证书、产品标签和真实性声明等文件的公证函的义务,当事人的注册专员尹某某擅自通过图片编辑软件伪造虚假公证函提交国家药监局作为注册补正材料。2021年11月,当事人已协助注册人申请撤回涉案医疗器械注册申请。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十四条第四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规定。2022年8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其责任人尹某某处以5年内禁止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应当确保提交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境外申请人应当指定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作为代理人,办理相关医疗器械注册事项。代理人应当依法协助注册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协助境外注册人落实相应法律责任。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严厉打击医疗器械注册备案造假行为,本案为成功查处的首起涉及医疗器械代理人的医疗器械注册资料造假案件。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当事人罚款、责任人员5年内禁止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严格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要求,形成强有力震慑,有利于规范医疗器械注册行为,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五、宁波精博康复辅具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生产未依法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案

  【案情简介】2022年3月4日,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宁波精博康复辅具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涉嫌未经许可生产未依法注册的脊柱侧弯矫形器,涉案货值金额26.4万元,违法所得26.4万元。当事人未经许可生产未依法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2022年8月3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2019〕244号)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减轻处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6.4万元,罚款132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康复治疗成为医疗领域新的增长点。青少年特发性脊柱侧弯多发高发,其治疗过程、所使用医疗器械的合法性也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监管部门在案件查办期间深入了解脊柱侧弯的成因、诊断要点、治疗方法、影像学特征,并利用技术方法从PACS系统中提取患者的放射影像电子数据,找准案件办理的突破方向,从而揭开医疗康复领域无证生产未依法注册医疗器械并侵害患者权益的潜规则。该案的办理彰显了药品监管部门针对新的医疗器械违法行为进行重点突破和攻坚克难的决心,维护了医疗器械生产、使用秩序,有力保障了公众用械安全。

  六、苏州威视健医疗仪器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经营未经注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及无中文说明书、标签医疗器械案

  【案情简介】2022年6月,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协查线索,对苏州威视健医疗仪器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涉嫌经营未经注册的进口眼内照明探头等医疗器械及无中文说明书、标签的超乳波切一体机,涉案货值金额20988.73元。当事人经营未经注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及无中文说明书、标签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和第五十五条的规定。2022年9月,苏州市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八十八条第二项、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和《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证的医疗器械104件、罚款358819.68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五十五条规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目前,眼科手术技术发展迅速,市场竞争激烈,部分医疗器械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淡薄,为获得竞争优势,擅自将尚未注册的医疗器械(大多数为耗材配件)投入市场使用,造成无证经营、使用医疗器械情况出现。本案的查处,使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明白合法经营的重要性,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净化市场环境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七、广州恒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生产化妆品案

  【案情简介】2022年3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分析研判掌握的案件线索,联合公安机关对广州恒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并抽检部分化妆品。经查,该公司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期间生产的婴贝萱婴肤霜、婴康益生元身体乳,被检出含有化妆品禁用原料氯倍他索丙酸酯、卤倍他索丙酸酯、赛庚啶,货值金额为212667元。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依法立案侦查。同时,鉴于涉案产品属于儿童化妆品,违法行为情节严重,2022年10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使用禁用原料生产化妆品的行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三项规定,作出吊销其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取消其化妆品产品备案、10年内不予办理其提出的化妆品备案和受理其提出的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某、生产负责人莫某某作出终身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生产儿童化妆品或者在儿童化妆品中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属于《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对此类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从重从严处罚。本案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动出击深挖案源线索,畅通涉案产品检验绿色通道,深化案件行刑衔接,联合公安机关有力打击了儿童化妆品非法添加违法犯罪行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涉案企业吊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取消其产品备案等处罚,给予涉案企业法定代表人终身禁业处罚,并首次给予涉案企业生产负责人终身禁业的顶格处罚,对不法分子形成有力震慑,体现了监管部门坚决守护儿童用妆安全的坚定决心。

  八、“5·7”江苏扬州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案

  【案情简介】2022年9月15日,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以假冒商标罪等罪名判处张某某等8名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的犯罪分子三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加处罚金。此案的发现源于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扬州检查分局在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中摸排的违法线索。扬州检查分局发现上述假冒化妆品违法线索后,立即与扬州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成立联合专案组,坚持追根溯源、循线深挖,最终捣毁假冒化妆品生产窝点1处、胶管供货商2家,抓获张某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经查,自2020年3月张某某等人购买膏体、仿制包材、商标及防伪标识等组件,自行加工、组装生产假冒化妆品,并通过网络进行销售。

  【典型意义】近年来,不法分子瞄准品牌化妆品进行制假售假,凭借他人优质品牌效应谋取非法利益。本案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高度重视从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发挥专业技术优势,与公安机关协同作战,在“打假保名牌”工作机制框架下,由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和权利人企业共同发力,将制假售假链条一网打尽,切实保护公众用妆安全,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九、“6·12”福建漳州销售假冒化妆品案

  【案情简介】2021年9月,福建省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陆续收到多起投诉举报,反映注册地址在漳州市诏安县的多家淘宝网店销售假冒品牌化妆品。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调查,经综合研判,诏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同时漳州市、县两级市场监管和公安部门成立联合专案组,共同侦办案件。2022年6月,联合专案组派出执法人员100余人,分赴广东深圳、辽宁大连、河北邯郸及福建漳州等地同时开展收网行动,一举捣毁化妆品售假窝点6处,现场抓获涉案人员73人,查扣大量假冒化妆品。截至目前,诏安县人民检察院已对本案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3人,另有21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典型意义】近几年来,随着对化妆品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不断加大,化妆品制假窝点进一步向农村、城乡接合部等偏远地区转移。本案中,不法分子形成团伙作案,分散在福建、广东等地的农村等偏远地区分工作案,且反侦查意识很强,在多个电商平台开设多家网店,跨省生产销售违法化妆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细致排查违法线索,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并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摸清了全案违法行为脉络,最终成功打掉黑窝点,维护了公众用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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